知人:用好大数据的“富矿”
“从各级非遗中心数字资料到各级媒体的影像资料,从各类文化馆、博物馆的馆藏资料到各类出版社的电子书籍,再到广播、影视、动漫、版权、数字内容等等,文化类大数据广博浩瀚,做到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、陈列在广阔大地的遗产,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,这正是大数据技术的用武之地。”贵州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徐静盘点贵州大数据的“富矿和钻石矿”。
观众在数博会遵义“大数据+教育”分会场体验机器人教学。罗星汉摄/光明图片
当贵州“把不可能变成可能”,让一个经济欠发达的边陲省份一跃成为大数据产业的中心,大数据从理念到行动,正全面提升贵州智慧政务和产业发展,贵州文化产业大数据也率先探索:推动“中国文化出版广电大数据产业项目”纳入国家“十三五”时期《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》;“版权云”项目取得新进展,版权注册用户突破1.2万家,收入作品超过70万篇;“广电云”项目汇聚国家直播卫星中心6000多万用户,以及全国IPTV、央视等用户数据;“多彩贵州宣传文化云”建立省级统一技术平台,率先实现省、市、县三级宣传文化系统数据的聚、通、用,率先实现88个县级融媒体中心全面上线运行。
像贵州一样,各地正在探索怎样将公共文化机构的文化资源激活用足。国家文化大数据项目筹备组副组长、玖扬传媒总裁高凯给出了一个打通“前端-云端-终端”的“解决方案”,国家层面应搭建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的“云端”,一头连着“前端”的博物馆、美术馆、档案馆、纪念馆、文化馆和剧院、影院“五馆两院”,让60万家公共文化机构的资源不再“沉睡”。另一头连着“终端”,既能看、能用,消费者通过手机、计算机、电视机这些屏让享受文化产品,还能生产,为文化从业者提供文化资源和创作灵感,通过对数据进行加工,开发新的文创产品。
“文化资源数据化,为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带来新空间与新变化,但万变不离其宗,大数据服务要‘知人’,以人为本。”在清华大学中国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挺伟看来,只有围绕消费者需求,以人为中心,推出高质量文化产品供给,才能增强中国人的文化获得感、幸福感,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知面:刻画数字文化消费版图
“你在看书,书也在看你”。数字阅读上的消费数据、行为数据通过算法分析,会形成新的产品和包装,把好的内容、经常看的内容、对其有益的内容推荐出去,又产生更多用户对推荐内容的阅读和消费数据,这样不断循环、迭代、优化,消费者想看的书源源不断地呈现在他的手机书架上,实现了“千人千面”,精准对接读者需求,阅文集团出版商务总监陶云飞谈起了数字阅读的产品设计逻辑。
一名观众在数博会遵义“大数据+教育”分会场体验5G-VR。罗星汉摄/光明图片
读者的划线、评论信息也成为有价值的数据,陶云飞介绍,阅文集团在两年多时间,积累了读者的140多万条划线和数百万条评论信息,这些信息和数据,经过清洗、分析后提供给出版社,让出版社精准了解阅读者的喜好,以及地域、年龄、学历分布特点,推出新书时会更有针对性。
数据不仅对个体消费者“知面”,还能对城市和区域“知面”。腾讯研究院基于腾讯游戏、新闻、视频和动漫以及网络文学、音乐、快手和猫眼电影等多个平台的全样本大数据,构建全国31个省351个地市文化消费数据的评价模型,得到了数字文化指数,来刻画数字文化消费活力版图。腾讯研究院研究员刘琼从版图中得到了四个结论:
第一,人口大省和经济强市数字文化消费活力更强,数字文化指数前十大城市基本上都是数字一线城市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占据优势,从区域上看,广东一直都是领先于其他省份。第二,数字文化指数增速上看,上呈现两级化发展,一线城市和五线城市的增速都非常高,绝对值还是一二线城市占比高。第三,从文化形态来看,媒介承载的内容形态逐渐从文字、图片向音频、视频演进,2018年短视频和视频类的数字文化产品,保持着较高的增速。第四,以IP为核心,推动“文化+”相关产业发展,不仅可以带动本身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,对制造和旅游相关行业也可以赋予新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,数字文化指数每增加1点,产业板块文化指数上升24.4点,文化的拉动作用明显。
知心:技术创造美、表现美、传播美
“文化产业涉及面广、渗透性强,以大数据技术为抓手,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,潜力巨大、大有可为。”但北京工业大学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王国华更关注“本”与“体”“形”与“魂”的关系,文化产品直接作用于人的心灵,影响人的精神,应更“知心”,有思想高度和情感温度。
5月27日,满帮集团展厅内展示了“大数据+公铁联运”系统,图为货车司机正使用该系统通过手机App查看实时货源信息。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摄
“数字文化产业只是文化产业的一部分,也只是丰富多彩的文化产业表达形式之一,不能一味地追求形式表达的数字化,舍本逐末。”王国华建议,在“大数据如何促进文化产业内容更精准形象生动地表达”、“如何丰富文化产业表达形式”、“如何突出文化产业内容创造者价值”以及“受众如何更愿意接受文化产业的数字表达”等方面还需要破题,还需要对技术加以引导,毕竟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是工具,应当紧跟内容,而不是单纯表现其形式的华丽与炫目,更要防止“技术绑架内容”。
“大数据对文化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产生重构。”国广星空传媒总裁王明轩分析,以前文化生产从生产者、传播者到消费者;今天,内容创作更加大众化、交互化,营销传播更加网络化、平台化,文化生产成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双向整合的交互产业,文化消费更多样化、个性化、更强调黏性,“你不仅喜欢我,还要天天喜欢我”。
“文化产业的终极目标是创造美、传播美、表现美、歌颂美,用美激励人、塑造人、鼓舞人。要引导技术去不断挖掘文化的内涵,用美创造价值、引导价值、重塑价值。”专家们希望,在新技术对文化产业进行全方位、全角度、全链条改造的过程中,要推动“互联网+文化”的融合发展,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,促进文化创造力激情迸发。